(通讯员 刘艳)为贯彻落实《省文物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物局联合民宗局于7月26日、27日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文物安全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安全工作做得较为扎实。一是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可移动文物有专人负责保管。位于潘家湾土家族乡梁山风景区的观音禅寺旁的两通碑刻和位于宋山风景区法泉寺旁的四通碑刻,参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安排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保护工作,建立有藏品档案。二是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得到加强。此次检查中暂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有消防设施。另外,市民宗局每季度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