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梦琪)春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都市办文[2018]7号)精神,市博物馆面向全体工作人员及博物馆小区居民大力开展禁鞭宣传工作。
市博物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禁鞭,包括召开禁鞭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在博物馆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禁鞭宣传标语,通过微信群传达禁鞭规定,在杨守敬故居张贴禁鞭通告,向博物馆门面的经营业主发放《宜都市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在居民小区门栋张贴《告知书》、悬挂宣传横幅等,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及所联小区居民的禁鞭意识。
据了解,该规定对于禁鞭区域、禁鞭时间及处罚措施有着详细规定。我市陆城城区及周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乡镇集镇、水源保护地、景区只有在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全年任何时间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特别值得要注意的是,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违反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宣传取得了良好成效,不少工作人员及小区居民表示通过学习禁鞭规定了解到禁鞭的重要性,对于我市顺利开展禁鞭工作、保障文物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