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当前位置:宜都党建网 » 文物保护» 文物安全执法 » 浏览文章
宜都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人员守则
日期:2009年12月05日  浏览:1904 次


  一、热爱祖国、热心事业

  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心。

  二、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严守文物普查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善于学习、钻研业务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新技术,不断提高田野调查水平。

  四、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整准确采集文物普查信息。

  五、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以科学态度参与文物普查,不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

  六、吃苦耐劳、讲求奉献

  勇于承担最艰苦的工作,为我国的文物普查多做贡献。

  七、团结互助、加强协作

  发扬团队精神共同进取,工作中互相尊重取长补短。

  八、尊重地方、宣传群众

  联系群众尊重地方民风民俗,主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九、安全作业、保守机密

  执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遵守文物普查保密规定。

  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合理使用普查经费,妥善保护和保管普查工具及设备。

© 2009 YDBW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宜都市博物馆 
联系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29号 邮政编码:443300 联系电话:0717-4823040(博物馆) 4823368(故居)
鄂ICP备16007136号-1 Email:
ydb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