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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人员守则 |
日期:2009年12月05日 浏览:1904 次 |
一、热爱祖国、热心事业
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心。
二、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严守文物普查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善于学习、钻研业务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新技术,不断提高田野调查水平。
四、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整准确采集文物普查信息。
五、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以科学态度参与文物普查,不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
六、吃苦耐劳、讲求奉献
勇于承担最艰苦的工作,为我国的文物普查多做贡献。
七、团结互助、加强协作
发扬团队精神共同进取,工作中互相尊重取长补短。
八、尊重地方、宣传群众
联系群众尊重地方民风民俗,主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九、安全作业、保守机密
执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遵守文物普查保密规定。
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合理使用普查经费,妥善保护和保管普查工具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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